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2026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董事魏明德主持,董事高德步、赵峰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总会计师杨文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鶄及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
律法规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收购河南昆吾1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收购项目绿电产能稳定,满足公司收益率要求,收购价格合理,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