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6年6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董事魏明德主持,董事高德步、赵峰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总会计师杨文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鶄、副总经理李星运及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
律法规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经充分讨论及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关于收购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收购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提升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项目投资运营效能。本次收购价格合理,协议条款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增加国能藤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增资拥有真实项目支撑,资金全部用于藤县公司项目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