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峰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对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2025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5天,具体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审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香港注册
1会计师(HKICPA)。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丹麦宝隆洋行(中国)财务总监,丹麦网泰通讯科技(中国)财务总监、总经理,美国苹果公司(中国)财务总监,瑞士盈方体育传媒(中国)财务总监、总经理,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SE:300621)独立董事。现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HSE:600547,HKSE:01787)独立非执行董事,
厦门国际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SE:000039,HKSE:02039)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全部出席,其中董事会现场出席7次,通讯参与1次。
公司在2025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和参加各项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听取境内外会计审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共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审计费用等21项议案;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长等3项议案。
本人严格遵照并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会上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畅通的沟通渠道,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同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保证内部审计质量。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业绩说明会及路演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本人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2.股东会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并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出席了2次临时股东会,在股东会上就中小股东高度关注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聘任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前,事先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
4同时,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核。在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和董事会审议时,进行认真审核和监督,确保定期报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公司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事项,认真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相关问题提出财务专业意见,通过有效履职发挥了财务专家作用。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为公司在战略发展、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2025年,本人实地走访调研辽宁、广西、安徽区域子公司,通过调研对公司项目建设、现场运营管理、发展态势、基层情况深入了解,充分肯定省公司取得的成绩。调研中,本人结合公司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省公司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各省公司生产经营、前期开发、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
5情况,对其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安全管理工作成效、人才队
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给予高度认可,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力,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提供战略指导和专业支持。
三、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与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参与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阅公司聘任董事、总经理等相关议案,对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审计师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等一次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确认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龙源电力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上市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章制度,根据证监局要求,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专题培训,强化董事履职中的上市合规意识;参加龙源电力组织的新公司法背景下的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和 ESG 建设培训,系
6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董事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及实际工
作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与应对策略。
2025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
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会计财务等方面
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
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五、相互评价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深入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峰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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