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李边卓,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纺织工业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长,北京唯诚万信矿山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专家委员,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监事长。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和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参与议案讨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期内,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应出席董现场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方式出次未亲自出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席次数席会议李边卓44000否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公司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任期内,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任期期间,公司没有涉及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有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交换意见;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并就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和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8个工作日。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形式,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合规运行等相关事项,并利用以上参会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就行业发展变化和相关行业政策的调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积极主动了解中小股东通过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向公司提出的问题以及公司的回复情况,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获悉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关注焦点。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在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点领域的
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三)提名董事事项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提名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集团高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在此,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团队在本人履职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边卓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