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股权序号公司名称与公司关系比例
1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3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4长江造型材料(集团)科左后旗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5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6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7昆山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00%8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9重庆园长梦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0科尔沁左翼后旗长江造型矿业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1青川九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2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济南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3宁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4彰武长江矿产加工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5彰武长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6重庆长材循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7科尔沁左翼后旗长江造型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18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70%
19长江新材料(潍坊)有限公司子公司60%
20山东祥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60%
21青铜峡市长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51%
22成都巨合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55%
23成都大邑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孙公司100%
24湖北鼎联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51%
25十堰长江新创材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95%
26重庆长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5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为了实现公司的健康平稳运行,公司持续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变化、公司战略推进及经营管理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三级防控体系落地执行,深化集团管控、中心指导、子公司落实的管理架构,实现内控制度与公司经营发展的深度适配。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主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
通、内部监督等五项要素。
1.内部环境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中的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内容为依据,结合2025年战略发展目标,对内部环境进行持续优化,进一步夯实内部控制运行基础,各维度建设成效显著。
(1)组织架构: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各项议事规则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运作。公司对内部管理结构不断进行优化调整,落实集团中心化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集团公司设立人力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战略与投资管理中心、技术研发中心,营运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等职能中心,各职能中心对集团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并在相应的业务范围内指导、管理各级子公司的相关工作。公司在全国各个不同的业务区域分别设有成都长江、十堰长江、仙桃长江、昆山长江、后旗长江、常
州长江、彰武矿产、彰武科技等子公司,并在部分子公司下设有孙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管控下,子公司及孙公司负责在当地市场范围内自主开展运营。各职能中心与子、孙公司的管理衔接顺畅,审计监察部对各中心、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确保各主体经营活动合规有序。
(2)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持续发挥战略研
究与决策支撑作用。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确定了“一个核心、两条主线,纵向延伸,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石英砂作为业务核心,做强铸造材料和压裂支撑剂两个主要市场,并沿产业链纵向延伸发展,大力发展无机绿色材料及3D打印砂技术在铸造材料行业的应用,逐步发展油气开发业务,形成“压裂材料供应+资源开发”双轮驱动模式。对相关产品和产业进行适度跨界,进行相关多元化发展。同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梳理集团管控模式,厘清部门职能、开展各岗位工作分析、明确职责权限、找出影响关键业绩的
KPI指标,强调以结果为导向,注意过程管理,建立积极向上的绩效文化,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构筑以集团战略管控为核心的闭环管理机制。(3)人力资源:公司持续推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围绕研发、技术、市场等核心岗位需求,优化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深化考核与激励机制改革,将研发成果、业绩增长、风险管控等纳入核心考核指标,进一步落实“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人才队伍的合理配置与优化提升。持续推进干部年轻化,加强后备管理人才及核心技术人才培养,完善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级与薪酬体系,针对研发团队设立专项激励政策,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人才队伍与公司战略发展的匹配。
(4)企业文化:公司始终坚守“创新、专业、价值、和谐”为企业的核心理念,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公司按季编辑内部刊物《长江材料》,积极传播公司使命,愿景、目标和价值观,及时传达公司最新的经营思路与工作要求,让全体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形成强大的组织合力。每年公司出台相应的激励管理政策,客观评价各单位的经营成果,激发员工立足本职工作、锐意进取、爱岗敬业,评选出先进公司奖、先进集体奖、优秀总经理奖、市场拓展奖、创新
奖、人力效率奖、新产品推广奖、降本增效奖、改善革新奖、技术创
新模范、销售明星、明星班组长、明星管理者、明星员工、安全明星等奖项,弘扬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树立标杆,营造积极争先、个个创优的浓厚氛围,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5)社会责任: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努
力做好生产经营、发展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推动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共存。公司根据自身特性、行业动态、企业发展情况,加强对包括股东及投资者、政府及监管机构、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环境、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方
的沟通和交流,关注利益相关方的期望与诉求,尊重并听取相关方的意见,积极做出回应与改善。
公司在实现稳步发展和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回馈社会。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公司向眉山市红十字会捐赠200000元,定向用于四川省仁寿县方家镇太平村太平河河道清淤、护坡、筑堤。在支持教育助学方面,向常州市大爱金沙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美的1.5匹一级能耗变频空调”4台,用于促进其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给学生创造舒适的课堂教学环境;向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50000元,用于奖励化学化工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
向仁寿县慈善总会捐赠50000元,用于仁寿县方家镇助学教育,补贴方家镇小学、初中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购置学习用品等
贫困学生的救助,奖励优秀教师。
公司从成立之初一直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以“十四五”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引,推进先进节能环保设备设施运行与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坚持“以人为本”,时时守好安全生产红线,保障员工安全健康;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公司对员工的责任,建立阳光、健康、快乐、幸福的职业环境;坚持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各方伙伴建立互信互利、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公司注重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落实社保、公积金、劳动合同、假期、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对各类风险制定了对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主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以有效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等,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3.控制活动
公司在原有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管理需求,进一步细化控制措施,强化各环节管控力度,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均在有效控制下开展。管理层对预算、利润、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经营目标进行清晰设定与层层分解,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进一步完善资产保护措施,强化账实核对与授权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具体控制措施优化及执行情况如下:
(1)持续严格执行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
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基础程序。针对信息系统新增风险,进一步细化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强化系统开发、运维、安全管理等环节的授权与审核;针对研发业务,建立研发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成果转化全流程的授权与分工控制,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2)继续严格执行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的授权批准程序,坚守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结合数字化管理需求,优化资金结算流程,强
化线上支付的安全管控,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相关规定,严禁下属企业从事期货交易、出借资金、私设银行账户等违规行为,全年未发生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违规事项,货币资金管控有效。
(3)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
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
(4)进一步优化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设置,结合原材
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完善存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强化原材料采购价格的调研与审核,全流程管理委托加工物资。下属公司或事业部在集团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采购业务,付款环节严格审核相关手续,全年采购与付款环节未发现重大漏洞,管控有效。
(5)深化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结合经营目标,进一步细化成
本费用预算编制,对原材料、人工费、能耗、研发投入等成本费用项目的实际执行差异进行实时跟踪、分析与考核,强化成本费用管控的刚性,有效控制公司运营成本。
(6)持续优化销售管理体系,结合市场变化动态调整定价机制
与信用政策,厘清销售各环节岗位职责与权限边界。推进应收账款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加强客户资信分析,提升风险预判水平,落实专人催收责任,将回款质效纳入绩效考核核心指标,依法加大逾期款项清收力度,规范坏账准备计提,实现坏账风险有效防控。
(7)持续完善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管理办法,强化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针对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施工、质量监督、验收等环节的衔接与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强化工程造价审核,全年工程项目未发生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8)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分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对已投项目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对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要求完全按照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管理,建立日常数据报表和重大信息汇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运营情况。对公司参股的公司,通过委派的董事及管理人员,及时了解项目的动态,对项目进行监控,全年未发生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10)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
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1)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覆盖治理结构、财务管理、经营投资、信息报告、审计监督、人事行政等全维度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了母子公司权责边界,形成“统一管控、分层执行、全程监督”的管控模式,子公司在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基本遵循本制度及公司其他内控制度要求,能够有效防范子公司经营、财务、投资等各类风险,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实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内部审计机构在集团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审计
监督职能,通过常规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资产安全性、经
营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实施闭环管理,推动内部控制制度落地执行。
4.信息与沟通
公司持续加大信息系统投入,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体系,提升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人力行政管理中心信息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人员配置,明确系统安全、数据保护、系统优化等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研发、销售、财务等业务需求,对信息系统进行持续开发和升级,实现研发项目管理、客户管理、资金管理、库存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与财务系统的对接更为高效。公司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核心业务数据、客户数据、财务数据的安全防护,防范信息泄露、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内部沟通方面,通过办公系统、专题会议、内部刊物等多种渠道,实现各职能中心、各子公司之间的高效沟通,确保员工清晰知晓自身职责和控制要求;在外部沟通方面,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监管机构、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外部信息变化,快速响应各类诉求,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5.内部监督
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体系建设,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层层监督、协同联动的内部监督机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内审部门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指导内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持续对董事会、经理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情
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内审部门作为核心执行机构,通过常规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子公司的内控体系设置的健全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了应收账款、采购业务、存货管理等多项专项审计,对各子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推动制度落实,以保障内控机制运行有效。
对内审发现的问题,公司建立“发现—整改—复核—巩固”的闭环管理机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核,将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内部控制偏差及时纠正,内控机制持续有效运行。公司通过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了一批经营管理中的细微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内部控制体系。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判断标准以公司营业
收入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具体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报金额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3%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主要迹象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仍引起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判断标准以公司营
业收入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具体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金额达
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达到或超过营业收入的3%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