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童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童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历,1995年10月至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委托出席缺席董事是否连续本报告期本报告期姓名应出席董出席董事董事会次会次数两次未亲应出席股出席股东事会次数会次数数自参加董东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童新1100否00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1次董事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委员会有序运行提供良好帮助,报告期内,共召集或出席2次工作会议,本人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实际出席应出席次实际出席应出席次实际出席应出席次实际出席数次数数次数数次数数次数
1111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本年度任职期间共召集1次会议,本人遵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及审议,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及审议,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关注公司战略决策情况,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因本人于2025年11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天。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除现场工作外,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后续相关工作进行了初步沟通,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内部管理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深入学习监管机构发布的上市公司案例,加强
对信息披露、独董履职、公司治理等方面课程的学习,不断更新和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提高执业胜任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上述人员的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童新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