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6-101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 6月 23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已审批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6375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53000万元,子公
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109500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未超过已批准的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北高智”)、
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午”)、全资孙公司香港北高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北高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已到期,近日,上述子公司已向交通银行重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重新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为上述子公司在交通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对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最 是否被担保 被担保方的担 额度(万 占上市公司最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关联方持股 保余额(万元 元或等值 近一期经审计负债率 担保比例 或等值外币) 外币) 净资产比例
前海北高智 100% 77.24% 99028.20 7000 4.27% 否
公司 深圳天午 100% 74.54% 11976.46 2000 1.22% 否
香港北高智 100% 82.94% 178223.40 11000 6.72% 否
合计 20000 12.21% -
注:上述担保余额涉及外币的按照 2026年 8月 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7828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名称: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E4T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
心(一期)8号楼 1507A
法定代表人:王寒飞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与公司关系:前海北高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北高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016.36
负债总额 196198.90
净资产 57817.46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0635.98
利润总额 4917.22
净利润 4109.67
(二)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3827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号飞亚达科技大
厦 1501
法定代表人:夏世勋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 9月 10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深圳天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天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921.61负债总额 61812.11
净资产 21109.50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165.63
利润总额 4811.62
净利润 3592.67
(三)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名称: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HONESTAR TECHNOLOGYCO.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67927310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 24-28号威信物流中心 14楼 A室
董事:朱植满
已缴纳出资额:12020000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 7月 5日
经营范围:电子贸易及技术外包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1046.75
负债总额 216521.25
净资产 44525.50
项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2478.13
利润总额 7534.67
净利润 6143.49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债务人: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柒仟万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 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债务人: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贰仟万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 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债务人: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壹亿壹仟万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 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累计人民币 348003.25 万元(按照 2026 年 8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7828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49%。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