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证券简称:美能能源公告编号:2025-025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能能源”)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希格玛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
第1页共5页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事务所登记设立。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希格玛事务所共有合伙人6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75人,其中1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希格玛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7738.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希格玛事务所共承担32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446.4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希格玛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
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希格玛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第2页共5页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安小民先生,2005年7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美能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景方明女士,2023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美能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程红女士,1997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美能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00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降低6.67%。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3页共5页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希
格玛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希格玛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选聘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4页共5页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