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证券简称:尚太科技公告编号:2026-08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5942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34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25970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5890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5890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06%。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680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50%;反对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弃权260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67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02%;反对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260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6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欧阳永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1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993%。
2.02选举欧阳文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57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1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27%。
2.03选举张江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60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21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1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2.01、提案2.02及提案2.03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三个子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欧阳永跃先生、欧阳文昊先生及张江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郑建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8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47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137%。
3.02选举冯文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88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50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3.01及提案3.02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两个子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郑建华先生及冯文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4011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18%;反对6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弃权535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72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742%;反对6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1%;弃权535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5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周大巍律师、郜梦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