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证券简称:尚太科技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27112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持有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427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722%;
3、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13040100股,持股比例从
5.4722%减少至4.99999%,长江晨道不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519392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不超过2.0000%)。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股东长江晨道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1、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晨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注册地址速器一期工程1号厂房14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章书勤注册资本(认缴
315100万人民币出资额)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20100MA4KUQN54M
码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7年6月19日经营期限2017年6月19日至2047年6月18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8680%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5.8680%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5.8680%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8680%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2.6944%
主要股东名称及深圳市招银成长拾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持股情况6.3472%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472%
深圳东熹佳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7604%
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1736%
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73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0317%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经营范围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长江晨道的持股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减持数量占公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司总股本比例股)(股)
(%)
长江晨道大宗交易2026年6月10日86.4912315000.47220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长江晨道合计持有股份142716005.4722%130401004.99999%(湖北)
其中:无限售条件
新能源产142716005.4722%130401004.99999%股份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有限售条件股份----伙)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的长江晨道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