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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3 00:00 查看全文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6页

三、附件 ……………………………………………………………第 7—13 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7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第 8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9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0 页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1 页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12-13 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8016 号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厦精密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夏厦精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夏厦精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夏厦精密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15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1375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889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 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

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6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余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1483517896 18000.00 已销户

宁波骆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9255001040288888 20000.00 已销户

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8010100101535366 12000.00 已销户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4907612410608 21988.91 已销户

宁波镇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7680188000094904 6000.00 已销户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合 计 77988.91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993.26 万元,系公司支付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前次募集资金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募集资金

序 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 差异说明投资金额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

1 20000.00 19526.76 -473.24 项目已实施完毕

动减速机构项目

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

2 18000.00 16539.42 -1460.58 项目已实施完毕

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新

3 12000.00 12110.84 110.84 募投项目;项目已

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完毕

4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 4956.97 -1043.03 项目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5 18995.65 19230.16 234.51 募投项目;项目已

款实施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8151.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 号)。公司已完成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的全部置换,总额为 18151.95 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和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

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齿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可研测算基准出现阶段性下降,导致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 801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 1801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22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伙)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2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96649376 11000374 2020/11/02

2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23425568 11010150 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801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天健审〔2026〕1801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志维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天健审〔2026〕1801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琦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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