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10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7962股。上述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17962股。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未满足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658股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