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证券简称:夏厦精密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浙
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夏建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1人,代表股份50230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465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3678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8人,代表股份3730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5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3678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2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
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2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3%;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3%;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3%;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3%;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3%;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1%;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3%;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2.09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1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3%;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
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8%;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
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胡洁、罗坚熔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