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
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依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注销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的
业绩考核均不满足行权条件,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的1471148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