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王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凌斌先生、王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至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远投资”)、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界投资”)、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清投资”)、深圳视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野投资”,原深圳视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视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人李宇彬先生、凌
峰先生1,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触及87%的刻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投资者及其关联关系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以及“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是指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动稀释情况
1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凌斌、凌峰系兄弟,
凌斌系李宇彬配偶之哥哥,增加披露李宇彬先生、凌峰先生的权益变动情况。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87.27%降低至86.91%。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凌斌、王曦及其一致行动人至远投资、视界投资、视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人
李宇彬先生、凌峰先生
联系地址如下:
凌斌、王曦、李宇彬、凌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大道4023号
至远投资: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
业园一期 3栋 ABCD座 B2501
视界投资: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 201
住所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视清投资: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视野投资: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
业园一期 3栋 ABCD座 B2501-3
视新投资: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27日股票简称康冠科技股票代码001308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变动股份数(万股)变动比例(%)
(A股、B股等)
A股 - -0.36%
合计--0.36%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其他?(因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股本增加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关联关系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8955386127.09%18955386126.98%
凌斌其中:无限售条件
5615000.08%5615000.0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8899236127.01%18899236126.90%
合计持有股份458626176.55%458626176.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李宇彬00.00%00.0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58626176.55%458626176.53%
合计持有股份399844505.71%399844505.69%
其中:无限售条件
凌峰00.00%00.0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399844505.71%399844505.69%
合计持有股份18547123426.51%18547123426.40%
深圳市至远投其中:无限售条件
00.00%00.00%
资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8547123426.51%18547123426.40%
合计持有股份506503377.24%506503377.21%深圳视界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管理企业(有限00.00%506503377.21%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506503377.24%00.00%
合计持有股份330639824.73%330639824.71%深圳视清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管理企业(有限00.00%330639824.71%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330639824.73%00.00%合计持有股份330577284.72%330577284.70%深圳视野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
企业(有限合00.00%330577284.70%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330577284.72%00.00%
合计持有股份330017914.72%330017914.70%深圳视新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管理企业(有限00.00%330017914.70%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330017914.72%00.00%
合计持有股份61064600087.27%61064600086.91%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计5615000.08%15033533821.4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61008450087.19%46031066265.5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是□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是□否□不适用?情形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5年2月13日总股本699731819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5年8月27日总股本702635281股为基数计算。3、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视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于2025年3月31日解除限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人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
2、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权益
变动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人持股比例的变动系公司股票期权行权被
动稀释导致,不涉及任何主动减持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27日,因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02635281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关系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7.27%被
动稀释至86.9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