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41人调整为2538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94.0160万份调整为2792.4730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2、截至本激励计划授权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至本激励计划授权日,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以2026年3月10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538名激励对象授予2792.4730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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