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证券简称:德明利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4.1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3 亿元。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18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208.93 亿元,收费总额 2.77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娇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学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较上年呈较大幅增长及增加了2026年半年度审计,因此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也有较大增长。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
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