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证券简称:德明利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新一代产业园4栋
4楼银湖山厅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5人,代表股份94541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8698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9人,代表股份584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4人,代表股份15131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288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9人,代表股份584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60%。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41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66%;
反对1117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7%;弃权
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38%;反对1117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835%;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45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
反对18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9%;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35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23%;反对18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449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
反对3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3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3%;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78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5%;
反对3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29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68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2%;反对3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29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李虎先生、田华女士、杜铁军先生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虎先生、田华女士、杜铁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选举李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94095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3%
2、选举田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9410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1%
3、选举杜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94074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李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14685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29%
2、选举田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1469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40%
3、选举杜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1466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91%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杨汝岱先生、张国新先生、郑学定先生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杨汝岱先生、张国新先生、郑学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选举杨汝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得票数94096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5%
2、选举张国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94118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7%
3、选举郑学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94119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选举杨汝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14686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03%
2、选举张国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14708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55%
3、选举郑学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1470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沈琦雨、李翼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