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证券简称:粤海饲料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
让价格由7.87元/股调整为7.76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3、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14、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5、2025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人数为259人,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缴纳的认购款2943.30万元,公司缴纳的专项激励基金2943.3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6.60万元,全部为货币缴纳。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7.87元/股,购买股份数
7479800股。
6、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设立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7、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情况: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0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6968797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78747409.71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24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2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调整后的受让价格为:7.87-0.113=7.7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拟受让股份的受让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7.87元/股调整为7.76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且不影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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