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1年【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相关资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5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且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公司年报工作部署,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专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此外,致同所还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末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致同所因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围绕审计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与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与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
2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解和审查后,认为致同所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独立意见,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对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公司聘请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2026年3月30日,公司以视频结合现场方式召开预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同所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内容包括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重点及风险判断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致同所关于
2025年度审计相关重点事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
出具情况的汇报。在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就初步审计结论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审计结果、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3、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积极履行其监督职能。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和深入交流,积极推动其按时出具准确、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切实落实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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