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4证券简称:亿道信息公告编号:2026-07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8月1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张治宇先
生因工作事由未能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钟景维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2名,代表股份
18046393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29%。参加现场投
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8018173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3名,代表股份2822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84名,代表股份86201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57981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名,代表股份2822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敬妙妙律师和王茂华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分表决提案名称股数股数股数比
编码类股数(股)比例比例比例结果
(股)(股)(股)例《关于取消总表决
8029903199.7951%1618000.2011%31000.0039%00%
为子公司提情况供的部分担其中,
1.00保额度并调通过
中小股18.7699
整担保额度69711980.8705%16180031000.3596%00%
东的表%预计的议决情况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总表决1870
2.008042143199.9472%238000.0296%0.0232%00%通过
授信额度的情况0议案》
20.
总表决593004
8039882699.9928%48000.006%10000.0012%《关于回购情况516%注销部分限
3.00其中,通过
制性股票的中小股议案》85621999.3272%48000.5568%10000.116%00%东的表决情况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陈粮、乔敏洋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议案3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59305股。
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中所列明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敬妙妙律师和王茂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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