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107号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祝竞鹏、邱红阳、任敏、孙
杨:
2026年4月24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因部分运输代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你公司对前期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分别调减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7067.02万元、1.78亿元、2.81亿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你公司财务负责人祝竞鹏、时任董事长邱红阳、时任董事长
任敏、时任总经理孙杨未能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2.1.1条、第
1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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