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7证券简称:三羊马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7097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敏、李刚全,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13日披露《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敏,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不超过自身持股的25.00%。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刚全,持有公司股份8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0.11%,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不超过自身持股的25.00%。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敏、李刚全(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敏、李刚全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减持比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例(%)
2025年4月28日
集中竞价交易36.822281250.04%
-2025年4月29日任敏
大宗交易----
合计--281250.04%
2025年4月29日
集中竞价交易37.234210940.03%
-2025年4月30日李刚全
大宗交易----
合计--210940.03%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敏减持价格区间为:
36.40-37.10元。李刚全减持价格区间为:37.00-37.51元。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比例(%)
任敏合计持有股份1125000.14%843750.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125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843750.11%843750.11%合计持有股份843750.11%632810.08%
李刚全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094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632810.08%632810.08%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后,减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敏、李刚全,依据减持股东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减持股东任敏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减持股东李刚全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