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阳光乳业: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含自派)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18证券简称:阳光乳业公告编号:2025-02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

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8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087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6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63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208*****656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参数调整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股东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承诺:“在本单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若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4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9.46-0.15-0.16-0.18=8.9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发兴、涂建琴

联系电话:0791-85278434

传真:0791-85273187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