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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乳业: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18证券简称:阳光乳业公告编号:2026-00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1月21日,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致合”)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昌致合及一致行动人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由20560.00万股减少至19786.20万股,持股比例由72.74%减少至

70.00%,变动后比例触及5%整数倍。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南昌致合的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7月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于2025年6月27日至9月2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2024年增持的公

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南昌致合于2026年1月9日至

2026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上述权益变动,南昌致合及阳光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

205600000股减少至19786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72.74%降至70.00%。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岱山东路1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0日南昌致合的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于2024年2月6日至

2024年7月9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于2025年6月27日至9月2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202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3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南权益变动过程昌致合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本次权益变动,南昌致合及阳光集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205600000股减少至19786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72.74%降至70.00%。

股票简称阳光乳业股票代码001318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73.80 2.74

合计773.802.7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20560.0072.7419786.207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560.0072.7419786.2070.00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于2024年6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述增持计划控股股东已完成;公司2025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2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南昌致合计划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3%股份,目前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是□否■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增持和减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股东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南昌致合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5%整数倍的告知函》

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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