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6-051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 本次股东会对涉及董事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对相关议案的中
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22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田心路 180号办公楼 3-1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夏录荣先生
6、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0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
间为 2026年 10月 2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2日下午 3:00。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14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81800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1118200股。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204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1118200 股的
58.14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818100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7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39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4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总数的 2.0193%。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2610100股;网络投票中小股东 48人,代表股份 239500股。以上数据须与投票系统、中小投资者口径及见证律师核验结果保持一致。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四)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公司已于 2026年 10月 9日披露《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本次征集有效授权股东 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2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征集人已按照授权委托书及公告所载意向行使表决权。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得票以实际选举票数列示;以下各项表决数据和表决结果,均以 2026 年 10 月
22日会议结束后投票系统及律师确认的最终结果为准。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夏录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81828008票
1.02.候选人:选举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81808110票
1.03.候选人:选举孙加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81808307票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夏录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2628108票
1.02.候选人:选举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2608210票
1.03.候选人:选举孙加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2608407票
3、表决结果:
夏录荣先生、杨国强先生、孙加洪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邓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81837007票
2.02.候选人:选举陶伟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81818321票
2.03.候选人:选举郁京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81818008票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邓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2637107票
2.02.候选人:选举陶伟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2618421票
2.03.候选人:选举郁京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2618108票
3、表决结果:
邓赟先生、陶伟洪先生、郁京凯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按规定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关于交易所未提出异议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核验结果披露。董事选举结果须以累积投票最终计票结果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03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 13700股,占 0.0167%;弃权 4100股,占 0.00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754%;反对 13700股,占 0.4808%;弃权 4100股,占 0.14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0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1%;
反对 14700股,占 0.0179%;弃权 4100股,占 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403%;反对 14700股,占 0.5159%;弃权 4100股,占 0.14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20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反对 15700股,占 0.0191%;弃权 4100股,占 0.00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52%;反对 15700股,占 0.5510%;弃权 4100股,占 0.14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0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
反对 18400股,占 0.0224%;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2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859%;反对 18400 股,占 0.645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 0.168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汤海龙、王茂竹
(三)结论性意见: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公开征集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