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股东及其代表:
2024年度,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依法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
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议案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3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1第四次会议决
月12日议案议公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4第二届监事会
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月24日第五次会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8
3第六次会议决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月23日议
2024年8月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28日第七次会议决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24年10
5第八次会议决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月28日议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共2次、董事会会议共8次,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及发表的监事会意见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通过召开5次会议,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及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真
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包含季报、半年报、年报),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所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格做好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收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
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对外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增资扩产项目”,是为了加强总部职能建设及研发投入,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的资产收购及重大出售资产事宜。
10、2024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投资情况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对外投资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要求及时向公众披露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以上是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今后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四、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权利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