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2证券简称:箭牌家居公告编号:2026-024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与决议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1号箭牌总部大厦2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岳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67名,代表股份数840386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96716296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175000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7987960股)的88.649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81070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18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2名,代表股份数2968570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有63名,代表股份数40386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070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数29685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的
84038681483984821499.9359%4044000.0481%1342000.016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403868143984821498.6664%4044001.0013%1342000.3323%
股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的
84038681483984821499.9359%4044000.0481%1342000.0160%
全体股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小403868143984821498.6664%4044001.0013%1342000.3323%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84821499.9359%4044000.0481%1342000.0160%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84821498.6664%4044001.0013%1342000.3323%小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98591499.9523%3964000.0472%45000.0005%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98591499.0073%3964000.9815%45000.0111%小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84821499.9359%4044000.0481%1342000.0160%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84821498.6664%4044001.0013%1342000.3323%小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96641499.9500%4044000.0481%160000.0019%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96641498.9591%4044001.0013%160000.0396%小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403868143996641498.9591%4159001.0298%45000.0111%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96641498.9591%4159001.0298%45000.0111%小股东
关联股东谢岳荣、霍少容、佛山市乐华恒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霍陈
贸易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800000000股。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4006601499.9618%3163000.0376%45000.0005%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4006601499.2057%3163000.7832%45000.0111%小股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97691499.9512%4054000.0482%45000.0005%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97691498.9851%4054001.0038%45000.0111%小股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97691499.9512%3939000.0469%160000.0019%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97691498.9851%3939000.9753%160000.0396%小股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
的全体股84038681483998451499.9521%3939000.0469%84000.0010%东
其中:出席
会议的中403868143998451499.0039%3939000.9753%84000.0208%小股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段博文、帅丽娜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