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华-任期届满离任)
本人经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后因任期届满离任,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晓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1993年1月起创办并任职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现担任事务所名誉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广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等。本人现兼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1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4次以现场会议结合电子通信方式召开,3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3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本人于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本报告期应现场出席董(含视频方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列席股东会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数式)参加董事会次数次数加董事会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议王晓华826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共主持召开全部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全部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及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晓华6600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晓华44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王晓华2200
本人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1)对公司员工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以及公司薪酬执行和
预算、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情况进行讨论;(2)对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进行核查、对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3)
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人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
案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具体情况如下:委员会名应参加会召开日期会议内容称议次数
审议《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2025年度薪酬预算情况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
2025年4月21日以及2025年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
2025年5月28日回购价格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前实施的员工激励计划份额转让的议薪酬与考2025年8月21日
6案》
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前实施的员工激励计划员工变动及份
2025年10月10日额转让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2025年11月10日案》《关于公司上市前实施的员工激励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2025年12月9日案》
2025年4月21日审议《关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核查情况报告》
2025年8月21日审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提名4选人建议的汇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委员会2025年11月10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的汇报》《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2025年12月9日选人建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
2025年4月21日独立董事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10月30日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行使表决权,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事前充分沟通讨论,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审计中心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审计中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与审计中心保持日常沟通,并提出相关意见。
在2024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督促及监督职责,为保证有序开展审计工作,我们与审计机构提前确定2024年度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审计机构主要项目负责人员通过三次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会议进行沟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及关注的问题,并督促项目审计人员及时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核心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中小股东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持续跟踪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发展动向。同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办公天数为15天,符合相关法定要求。此外,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等提出意见及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已积极为本人履职提
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专门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专门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履职时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持续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信息沟通畅通,确保了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
同时,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上述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媒体、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同时,本人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等相关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行使表决权,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于2025年4月21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是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该类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开展该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上述定期
报告披露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会议,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在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上,本人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
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前,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向董事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庆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伟华先生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五)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人选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
员及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确认提名程序合规,确保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所选任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履职经验,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持续稳定发展。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以及2025年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考核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本人已于2025年12月25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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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晓华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