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3证券简称:慕思股份公告编号:2026-039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鉴于致同所
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有关报酬事项。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规模:容诚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
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
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
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林,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拟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麒盛科技(603610)、华骐环保(30092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煜,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拟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皮阿诺(002853)、紫建电子(30112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拟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林、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招标,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容诚所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投标报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上述报价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下降11.56%。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结合投标结果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所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招投标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招标,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理由恰当性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容诚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有关报酬事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