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慕思健康睡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业务信息: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情况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小组成员构成情况、年度审计项目时间安排情况、重点审计领域及应对措施等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的
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
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经评估,致同所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