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6-03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
2、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名
称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446902”。
3、2024年11月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64%,过户价格为8.00元/股。4、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5、2025年9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2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16%,过户价格为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解锁比例为0。
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达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应的权益不得解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8月19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
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周银妹、胡锦骊、丁静、薛国锋、张佳俊、陈枫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分配等工作。若未来条件允许,公司不排除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五、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