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证券简称:长青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周银妹女士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6564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6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58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3.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周银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银妹获得选举股份数
6561033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25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60%。
根据表决结果,周银妹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胡锦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锦骊获得选举股份数
65591623.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8%。
根据表决结果,胡锦骊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丁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丁静获得选举股份数6559162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42%。
根据表决结果,丁静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薛国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薛国锋获得选举股份数
6559162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24%。
根据表决结果,薛国锋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佳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佳俊获得选举股份数
6559162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06%。
根据表决结果,张佳俊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思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思根获得选举股份数
6559162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53%。
根据表决结果,陈思根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邓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爽获得选举股份数
655916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4%。
根据表决结果,邓爽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晓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晓琪获得选举股份数
6559161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其中,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6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64%。根据表决结果,李晓琪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周理君、黄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