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元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创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9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4.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5]1183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金额拟投入金额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1142.4440000.0034737.26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513.172513.172056.86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06000.002910.59
合计79655.6148513.1739704.71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
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