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5证券简称:元创股份公告编号:2026-024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2025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805.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4.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3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金额拟投入金额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1142.4440000.0034737.26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513.172513.172056.86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06000.002910.59
合计79655.6148513.1739704.71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654.93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2654.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后拟使用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额预先投入金额金额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737.2631252.6531252.65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056.861402.291402.29
合计36794.1232654.9332654.93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805.29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27.76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27.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200.00200.00
2审计及验资费用255.00255.00
3律师费用145.28145.28
4其他费用27.4727.47
合计627.76627.76
注: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3282.6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2654.9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27.76万元(不含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予以全部置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7211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了如下安排:“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282.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7211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
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