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元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创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元创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出口业务以自营出口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
进行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出口业务整体呈增长趋势。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如贸易结算货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可能降低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产生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4、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
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货币资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
二、审议程序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
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
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
背景为依托,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锁定成本,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公司内审部将不定期的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所有交易必须根据
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操作。同时此项业务将由财务部指派经验丰富、职责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
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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