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证券简称:联域股份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2、本次担保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担保事项主
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时,上述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进出口”)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主合同项下形成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次新签担本次担本次担保本次新保合同金额保后已担保方是否前已实际截至目前批准担签担保占上市公司实际签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关联签署担保可用担保保额度合同金最近一期经署担保例担保合同的金额度额审计净资产合同的额比例金额广东联域进出
联域股份100%60000---266002660033400口有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
联域股份100%30000---24000240006000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域进
联域股份100%3000050004.09%否-500025000出口有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
联域股份100%30000-----30000有限公司联域(越南)
联域股份100%30000-----30000电子有限公司
合计18000050004.09%-506005560012440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5-06-06
4、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5、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11栋
101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
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无。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8、深圳进出口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23.28
总负债14.33
净资产8.94
资产负债率61.58%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0.03
净利润-10.03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2、债务人: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及主债权: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50000000.00(大写:伍仟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依据与深圳进出口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
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
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6、保证范围: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
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为18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11%。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为556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4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