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证券简称:联域股份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有关《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樊华先生、程小燕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余立军先生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潘年华先生,根据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总、编写了《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57258806.3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6940701.9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扣除2024年已实际支付的现金分红金额108336000.0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5863508.2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2279639.67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332279639.67元。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20496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如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及子公司有关部门的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1关于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20万元-100万元,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勇、潘年华、甘周聪、徐建军、郭垒庆、梁燕回避表决。
8.2关于不在公司兼任职务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不在公司兼任职务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为: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3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0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可元、程小燕、樊华回避表决。
8.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20万元-100万元,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年华、甘周聪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公开、透明的预期,提升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拟向银行申请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根据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为提升授信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及效率,联域进出口拟优化综合授信银行合作机制,不再限定具体的合作银行。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议案》;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已经完成建设,并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投入使用公司东莞生产基地的业务已逐步转移至中山生产基地进行。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与管理情况,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陈旧的、生产效率低下的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专项报告;
(七)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