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证券简称:联域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的公告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年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潘年华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6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91914股。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潘年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潘年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年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后,其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截至本次终止计划时持有股份姓名股份性质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的比例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286162717.57%1286162717.57%
潘年华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525554.31%31525554.31%
有限售条件股份970907213.26%970907213.26%
注1:潘年华先生通过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5140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启咨询持有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二、其他说明1、潘年华先生本次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于2026年6月3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年华先生未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潘年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