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廖成林)
本人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要求,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廖成林先生,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企业管理教授。1982年1月至1997年11月在现江苏海洋大学(原化工部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及原连云港淮海工学院)任教,历任教研室主任、经贸系系主任兼系党总支书记等职,1994年被聘为副教授;1997年12月至2023年
5月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任教,曾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学系副主任、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院长助理、院培训中
心主任、院工会主席、院教代会团团长、校工会委员、校奖惩委员会监审委员、校财经监审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退休教授(继续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
品牌学会常务副会长、重庆市市场营销与策划学会副会长等。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1-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董
事会、1次股东会,未出席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履行了请假程序。
本人出席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ESG 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支持。
2024 年度,本人参加战略、ESG 与科技创新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6次,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执行情况报告》等专项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等进行充分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同时通过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直接进行互动交流,倾听中小投资者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约为22天。本人履职期间,跟随公司到北京调研投资项目2项,参加重庆市证监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深交所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市值战略培训,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3-支持。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的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
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未变更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订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和要求,继续
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别关注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廖成林
联系方式:1810606999@qq.com
2025年4月18日-5-(此页无正文,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廖成林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