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81077979.9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80243454.49元。根据《公司法》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再计提其余的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3794168.5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062871.9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17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146347730.00元,母公司结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105715141.9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
分红总额为14634773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82%。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1-4.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46347730.00129130350.0011191297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1077979.98161179433.51141296591.7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3794168.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52062871.9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8739105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61184668.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8739105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是□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上市未满完整的三个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九)的规定;此外,公司亦不触及该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
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产845117229.17845117229.17730646973.62730646973.62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债权投资205498611.11205498611.11203265416.67203265416.67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00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212561.881212519.6880129.2179804.27
合计1051828402.161051828359.96933992519.50933992194.56
总资产2007426277.732008720273.671965564123.581963755617.72
占比52.40%52.36%47.52%47.56%
-2-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投资者
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有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