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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7-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34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

15:00。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1-(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嵘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4名,代表股份数为13906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8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为11867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65%。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0名,代表股份数为20388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19%。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公司董事许杰先生、孙德寿先生、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线上参会,公司监事邵懿女士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7945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9%;反对111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六个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794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1%;反对111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794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1%;反对111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794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1%;反对111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2.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同意13794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1%;反对111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2.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7945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3%;反对111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2.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794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1%;反对111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1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36059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0%;反对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29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邓嵘先生、赵丰硕先生、向志勇先生、李江一女士、张

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4.1《选举邓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8290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1%。

表决结果:邓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2《选举赵丰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7690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7%。

表决结果:赵丰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3《选举向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7590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0%。

表决结果:向志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选举李江一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7590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0%。

表决结果:李江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5《选举张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759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0%。

表决结果:张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靳景玉先生、黎明先生、郭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5.1《选举靳景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87940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

表决结果:靳景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8010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表决结果: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3《选举郭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票数13897591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0%。

表决结果:郭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莉律师、肖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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