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6-047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7日 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7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7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 2号博纳大厦 16层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72人,代表股份 34006153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622%,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股份
332254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9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8人,代表股份
780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5%。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1071人,代表股份 57832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2%,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 50026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8人,代表股份 780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5%。
2、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齐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表决分 决提案名称
编码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
(股) (股) (股) 果《关于增 总表决 28222 通
54879954 94.8944% 2219400 3.8376% 733300 1.2680%
加 2026 情况 8883 过年度日常
1.00 其中,
关联交易 中小股 通
54879954 94.8944% 2219400 3.8376% 733300 1.2680% 0
预计额度 东的表 过的议案》 决情况《关于新总表决 通
增 2026 336993837 99.0979% 2331600 0.6856% 736100 0.2165% 0
情况 过年度被担
2.00 保主体及 其中,
调整担保 中小股 通
54764954 94.6956% 2331600 4.0316% 736100 1.2728% 0
额度的议 东的表 过案》 决情况《关于补总表决 通
选公司第 337366537 99.2075% 2180300 0.6411% 514700 0.1514% 0
情况 过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3.00 其中,
事及专门
中小股 通
委员会委 55137654 95.3400% 2180300 3.7700% 514700 0.8900% 0
东的表 过员的议决情况案》
提案 1.00关联股东于冬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282228883股,不计入相关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提案 3.00已获通过,孙子强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敏、薄思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