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纳影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纳影业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4903797股,相关股票已于2022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99615187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451898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5517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9340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3%。
自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
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及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承诺履行进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类型期限展情况
公司股东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2022年36正常太平洋证限售上市交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08月18日个月履行中
1券承诺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控股股东及持股
其他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或确认,将根据监管规定承担相2022年正常
5%以上股长期
承诺应法律责任。08月18日履行中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不存在其他承诺,亦不存在变更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情形,上述股东不触及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需要延长6个月的情形。
(四)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者相关情形尚未解决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30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持有的首次本次解除本次解除序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股东名称限售股份号限售股份数量占总数量(股)
(股)股本比例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308894103088940.75%
上述股东不存在股份被质押、被冻结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比例
(股)(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1934089923.23%1030889430903200522.48%
首发前限售股31934089923.23%1030889430903200522.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5517808576.77%10308894-106548697977.52%
三、股份总数1374518984100.00%-13745189841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2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新强陈立浩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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