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证券简称:胜通能源公告编号:2026-05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应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变更为5名,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变更为3名,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变更为2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换。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第一百〇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具体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三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第三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