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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锡装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58号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8亿元,同比

增加6.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37亿元,同比下降38.41%。

报告期综合毛利率23.15%,同比下降8.10个百分点。分下游行业看,石油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工、太阳能、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核电行业销售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10.59、8.43、6.42、

14.14、1.88个百分点;分产品看,换热容器、分离容器、反应

容器、储存容器销售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6.67、17.76、8.56、

14.27个百分点。分季度财务指标显示,报告期四个季度的净利

率分别为16.55%、21.56%、11.35%、7.86%。

1你公司于 2022年 9 月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显示,你公司上市申报期(即

2019年至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逐年增长,综合毛利率均为38%左右,且分离容器、反应容器、储存容器销售毛利率逐年上升。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竞争情况、成本结构、原材料价格、销售定

价等因素,详细说明报告期你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发生显著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比报告期及上市申报期毛利率变动趋势,说明你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结合具体可靠的行业数据等,详细分析你公司上市次

年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和行业发展趋势在你公司上市前是否业已存在,并说明你公司2023年业绩首次下滑、“增收不增利”的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其理由。

(3)说明报告期净利率季度间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对上述问题的答复,核查并说明你公司上市申报

期的收入确认是否合规、成本核算是否完整。

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向第一大供应商江苏金珊瑚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珊瑚科技”)采购1.2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1.25%。根据你公司2022年年报及《招股说明书》,

22022 年你公司对 VDM METALS INTERNATIONAL GMBH 和金珊瑚科

技采购额分别为5641.34万元、4100.94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6.77%、4.92%。前述两家公司未在上市申报期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为2022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

请你公司:

(1)说明向 VDM METALS INTERNATIONAL GMBH 和金珊瑚科

技采购的原材料及其对应的你公司产品,说明上市申报期后对前述两家公司新增大额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报告期向金珊瑚科技采购额及占年度采购总额比

例较上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比你公司同类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说明向金珊瑚科技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6.88亿元,较期初

增长51.82%,占总资产比例较期初增长4.95个百分点。你公司根据2022年11月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工程”)签订的2.23亿销售合同与宝武钛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钛业”)签订1.96亿元镍基合金钢板采购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该采购合同已累计付款1.23亿元,其中预付款项

4316.70万元占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的48.99%。你公司于2022年12月收到华陆工程关于项目暂停的通知,综合考虑项目下游多晶硅行业阶段性产能过剩、产能投建急剧萎缩以及项目实际执

行进度等情况,认定前述镍基合金钢板采购合同为亏损合同,并

3在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28.01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你公司预收华陆工程4954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在与华陆工程签订销售合同后一个月即收

到项目暂停通知,且华陆工程未按期支付进度款项的情况下,仍向宝武钛业大额采购并预付款项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前述镍基合金钢板是否为华陆工程项目定制,可

否被其他生产项目使用,并说明你公司对该亏损合同确认减值损失的核算过程,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3)说明你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较小的情况下存

货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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