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环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新荣,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现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88年8月至1993年3月,任职于巨化集团公司财务处;1993年4月至1995年5月,
任职于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国防工办,兼任浙江省新时代工贸总公司计财部经理;1995年5月至今,任教于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6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
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会次数何新荣52300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并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情况、获取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按
时出席2025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会议,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前置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
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有效的沟通。在年报审计工
作正式启动前,本人通过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的整体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明确了审计工作的重点与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本人适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进展、发现的潜在问题及重要判断进行交流,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参与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阅工作,并就其中的重要结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及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通过上述全程的监督与沟通,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在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方面的监督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过程中,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除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回应关切外,本人亦主动通过查阅互动易等公开平台、关注财经媒体舆情等方式,广泛收集和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焦点及合理建议。对于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或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本人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并通过董事会会议等正式渠道向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传达与提示,以促进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持续完善,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切实掌握公司实际情况,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赴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累计现场工作9天,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及核心业务发展状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常态化、密切的沟通。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执行、日常经营、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并主动研究宏观经济与行业政策变化,审慎评估其潜在影响,以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独立专业的判断。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本人履职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充分配合,通过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及时完整提供会议资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说明,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与必要条件,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客观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与私募基金管理人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时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纯波、陈晓东签署了《杭州瀚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杭州瀚智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智科”或“合伙企业”)。瀚智科的投资范围为高端制造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新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等行业优质标的股权和/或合伙份额。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次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启杭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给
关联方杭州东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识科技”)、杭州湖北商会使用
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租赁期限均为三年。全资子公司杭州启杭未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东识科技、杭州湖北商会提供物业服务。租赁期限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启杭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启杭未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东识科技收取租赁、经营管理、物业服务等费用预计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向关联方杭州湖北商会收取租赁、经营管理、物业服务等费用预计合计不超过90万元,具体以结算金额为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全资子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求开展,能为全资子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并满足关联方日常办公需求。关联交易价格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同时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就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与表决。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保持了重点关注,并通过现场考察、与经营管理层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与治理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更加勤勉尽
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深入调研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依托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本人将不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以助力公司实现稳健、高质量的发展。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新荣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