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黄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四川黄金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
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
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
1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合并范围内(含母公司和子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业务外包、信息系统、资金活
动、财务报告、全面预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人力资源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给予了重点关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为衡量指标,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3%3%≤潜在错报金额<5%潜在错报金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3‰3‰≤潜在错报金额<5‰潜在错报金额≥5‰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
重大缺陷3、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为衡量指标,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1‰1‰≤潜在错报金额<3‰潜在错报金额≥3‰
说明: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的重大诉讼,或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责令
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或撤换高级管理人员。
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公司存在遭受证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
重大缺陷4、公司出现严重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公司被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难以恢复声誉,直接影响公司生存发展。
8、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
3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2、公司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制标准或标准失效的情况。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6、公司经营违规行为被主流媒体持续进行负面报道,影响公司公众形象和市场拓展。
7、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四川黄金于2024年12月31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邱宇张钟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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