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证券简称:永顺泰公告编号:2026-015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州市黄埔区金华西街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强威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5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71687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00%。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9212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74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4%;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208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7%。
2、公司部分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出(列)席了本次会议。
3、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3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31%;反对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2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9%;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7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3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31%;反对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9%;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795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10%;反对15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6%;弃
权9300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14%;反对15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42%;弃权9300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14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03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反对7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9%;弃权
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24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54%;反对7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55%;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9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弃权
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43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31%;反对7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9%;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946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85%;反对24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弃
权930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24%;反对24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22%;弃权930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55%。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9920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89%;反对24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3%;弃
4权9310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63%;反对24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04%;弃权9310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83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87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196%;反对15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5%;弃
权930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94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89%;反对15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57%;弃权930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周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关于粤海
5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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