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或“公司”)持续
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智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前承募集后承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序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金诺投资金累计投入定可使用状号额额金额态日期
1谢岗智微智能谢岗智微智能67527.0757427.0755247.142026年8月
科技项目科技项目
1核查意见
募集前承募集后承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序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金诺投资金累计投入定可使用状号额额金额态日期海宁市智微智
能科技有限公智微智能研发、
2司年产32万台技服及营销网9572.099572.097795.832028年5月
交换机生产基络建设项目地建设项目深圳市智微智
3能营销网络建-6248.37--不适用
设项目
新一代 AI 基础
4谢岗智微智能设施产业化项-10100.005118.682027年7月
科技项目目
5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8018.4218018.56不适用
合计103347.5395117.5886180.22-
注1: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部分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6年8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预计待节余募集节余募集资金占项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支付金金额目募集资金承诺投
(A) 金额(B) 额(C) (D=A-B) 资总额比(E=D/A)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57427.0755247.14726.812179.933.80%项目
注 1: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与“新一代 AI 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共用 1 个
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为便于统计,公司将在该账户下的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时再进行相关投资收益及利息的精确计算,故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
注2: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公司该项目待支付的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待支付的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支付时为准)。考虑部分合同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2核查意见
永久补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以自有资金结算项目款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部分合同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截至结项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约2179.93万元(含待支付的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验收款
及质保金等款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由“新一代 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继续使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3核查意见202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已全部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179.93万元(含待支付的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相关合同尾款、验收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智微智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4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支音张延恒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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